巴中市科学技术协会、巴中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评会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3567 时间:2010-10-27 16:52
各县(区)科协、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市府办函[2006]91号)精神,更好地在全市中小学生中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参与科学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不断提高。经请示市委领导同意,决定于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在通江县实验中学举办第十七届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巴中市科学技术协会、巴中市教育局、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通江县科协、通江县教育局、通江县实验中学。
二、大赛(展评)内容
1、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2、科学发明与制作竞赛;
3、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4、科学DV;
5、科教创新作品评审;
6、智力七巧板画展。
三、参会人员
县(区)科协、教育局领导,参赛作品所在学校的分管领导、科技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四、大赛时间及地点
1、报到、布展时间:2010年11月26日全天;
2、报到地点:通江县委招待所
3、“大赛”展评地点:通江县实验中学
4、“大赛”展评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三天。
五、注意事项:
1、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本次“大赛”活动由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作品的收集和评审工作,通江县科协、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场地、安排展位、后勤和保卫工作,通江县实验中学负责会场布置。
),通江县以片区为单位制作展台,其余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制作展台。凡有参赛作品的学校必须有分管领导或科技总辅导员参加会议,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县(区)科协、教育局要安排分管领导带队,并确保师生会期和往返途中安全。
3、作品的申报。①所有参赛作品的申报书在10月31日之前交到市科协青少年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评审。其中科幻画、七巧板画、科学DV光碟、实践活动等申报书和作品同时上交;学生优秀竞赛项目和教师科技作品只交申报书,实物在展评会上进行展示。②各县(区)和市教育直属学校必须按作品分配的类别数额完成。
4、优秀科技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条件。优秀科技教师至少要有一件自己制作的作品和辅导三件学生的作品参加市里大赛才能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学校至少要有10件作品参加本届大赛才能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县(区)科协、教育局必须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要有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本届大赛才能评选。
5、评审办法。主办单位聘请专家评委,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申报作品进行严格审定,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并从获奖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二十六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各县(区)的展台制作情况纳入对县(区)优秀组织奖的评审条件之一。
6、食宿安排。参会人员会期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大赛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
电话:0827-5253718(办)传真:0827-5260727
联系人:韩卫东13881650168王树林13568479838
苏近13778459271张秀菊15982787318
覃运富13881693832周涛13981673921
附件1:第十七届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数量分配表;
2:第十七届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分配表。
特此通知
巴中市科学技术协会巴中市教育局
2010年10月18日
主题词:十七届创新大赛展评活动通知
抄报: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省教育厅
抄送:通江县实验中学
巴中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2010年10月18日
(共印:15份)
附件:
第十七届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数量分配表
县(区)
类别
南江县
通江县
巴州区
平昌县
市级
学校
合计
科技竞赛项目
小学
20
3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