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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
关于组团观摩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1735 时间:2011-07-12 09:58

巴市青辅发[2011]1号

关于组团观摩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教育局、省、市级科教示范校:

为促进我市科技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关心、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川科协青【2011】08号文件《关于组团观摩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精神,经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和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各中小学的领导、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教工作管理者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观摩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组团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观摩人员:

县(区)科协、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校长、分管校长和科技总辅导员。

二、考察、观摩时间:

20118月2日8月8日

三、考察、观摩费用:

考察费:3950元(包括巴中——内蒙古往返交通、食宿及活动观摩等费用)

由于本届大赛规模较大,省科协要求观摩活动由各市统一组织,统一报名,请各县(区)科协和相关学校在7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的报名回执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到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并在7月20日前将考察、观摩费用汇到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号:6221886758006142994

收款人:张秀菊)。

邮箱:bzskx_sj@163.com

联系人:韩卫东13881650168

0827-525371813778459271

张秀菊15982787318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关于组团考察观摩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报名回执表

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巴中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20116月27日

主题词:组团观摩二十六届创新大赛通知

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

(共印80份)

关于组团考察观摩第26届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市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协会、各科技示范学校: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内蒙古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1年8月3日—9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促进我省中小学校特别是各级科技示范学校的科技教育活动更广泛深入的开展,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关心、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我省部分科技辅导员、基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工作者赴内蒙古考察观摩第2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组团的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由于本届大赛规模较大,中国科协要求观摩活动由各省统一组织统一报名,以便发放观摩门票。请各市州科协认真组织好本地观摩团的报名工作,由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统一安排。

2.参加观摩团的人员要求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好、热爱祖国,有团队精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各地组织科技辅导员教师和有关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并有专门的组织工作者带队。

4.时间:2011年8月3—9日,在成都统一集中出发(预计8月3日早晨从成都出发,8月9日回到成都),观摩活动内容可电话咨询。

5.费用:5680元(含交通、食宿及活动观摩费用)

6.汇款请寄到:

1)、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40613810041534李小金

2)、单位名称: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环球分社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

号:117157380068

7.各地请在7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回复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汇款到帐日期为7月20日,逾期将不受理。集中报名的市县或学校要指定一名联系人(最好由参加观摩团的同志担任)。

报名咨询电话:028—85212399

联系人:常小鹏13693469609

箱:85212399@163.com

件:报名回执表

20116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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