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观摩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1788 时间:2012-07-24 14:32
各县(区)科协、教育局、省、市级科教示范校:
为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培养广大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更多的科技辅导员、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关于组团观摩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川科协青[2012]7号文件要求,经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协会、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各中小学领导、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管理者观摩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人员:
县(区)科协、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和科技总辅导员。
二、观摩时间:
201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三、观摩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四、考察、观摩费用:
含往返交通、食宿及活动观摩等费用,每人4500元。
由于本届大赛规模较大,省科协要求观摩活动由各市(州)统一组织,统一报名,请各县(区)科协和相关学校务必在8月1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到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并将观摩费用汇到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21886758006142994、收款人:张秀菊)。
邮箱:bzskx_sj@163.com
联系人:韩卫东13881650168
苏近0827-525371813778459271
张秀菊15982787318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关于组团考察观摩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报名回执表
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巴中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2012年7月23日
巴中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办公室2012年7月23日
附件1:
关于组织观摩第27届全国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川科青教协[2012]7号
各市(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协会、省级科技示范学校: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体育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2年8月10日—16日在银川市举行。为了促进我省中小学校特别是各级科技示范学校的科技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关心、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我省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工作者赴银川观摩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组团的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本届大赛规模较大,中国科协要求观摩活动由各省统一组织报名,以便安排一定数量的观摩门票。请各市(州)科协认真组织好本地观摩团的报名工作,由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统一安排。
注:各地自行组织的观摩团,省上不负责提供观摩门票,请自行解决。
2.参加观摩团的人员要求有一定的政治觉悟、热爱祖国,有团队精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各地组织科技辅导员教师和有关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并有专门的组织工作者带队。
4.时间:2012年8月10日,在成都集中后统一出发,8月16日返回成都。观摩活动内容请电话详细咨询。
5.费用:5980元(含交通、食宿及活动观摩费用)
6.汇款请寄到:
(1)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40613810041534李小金
(2)单位名称: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环球分社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
帐号:117157380068
7.各地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