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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10157 时间:2009-11-16 10:42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贯彻《决定》和《意见》精神,认真总结全市党的建设的探索实践

、用《决定》和《意见》精神统领党建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居安思危,清醒认识党的建设所处社会政治环境的深刻变化,清醒认识党内还存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清醒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和紧迫,切实增强抓好党的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四个着眼于”,不断研究新情况,认真解决新问题,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在推进“两个加快”、实施“两个强力推进”的实践中更好地彰显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总结和发展全市党的建设的探索实践。近年来,我们把党的建设作为第一保证来抓,形成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和新鲜经验。我们必须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些经验。

——提高学习能力,推进思想解放。引导党员干部养成学习的习惯、培养学习的情趣,强化“本领恐慌”感,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形成经济落后但不能思想落后、物质贫困但不能精神贫困、交通闭塞但不能信息闭塞的共识;促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实现“六个转变”,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发展党内民主,激发生机活力。推行“阳光党务”,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坚持公推公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有序开放地方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和乡镇党委会,开放式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考评监督,严格干部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县(区)党政正职公开民主测评,按规定对重要人事安排进行信任度测评和征求意见,探索建立干部任用纠错和正常退出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习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监督,树立“能上能下”的新观念。

——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把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心下移到抓乡镇班子、抓基层支部、抓党员队伍,坚持新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新任县(区)级部门“一把手”原则上必须有任乡镇党政正职的经历,大力表彰和激励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推行农村发展党员“公推优选”制度,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学习王瑛精神,转变干部作风。广泛开展“学习王瑛精神,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活动,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严格落实“三问”,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四个特别”、“八个更加注重”,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

、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制定和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考勤,抓好集中研讨,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际效果。上级党委(党组)根据需要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定期对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进行抽查。

、坚持党员干部每周学习日制度。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将开展党员集体教育与所在单位职工学习结合起来,坚持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个小时,确保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天。其他单位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确保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天。

、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围绕加快巴中发展的需要培训干部,根据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培训干部,加强学风建设和学习效果考评,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乡(镇)党政正职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自觉坚持“四个服从”,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科学规范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完善地方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分工不交叉、不遗漏、不重叠、全覆盖,实行一事一主体,健全完善集体领导、科学分工、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推进阳光党务建设。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按时、如实、依法公开党务政务。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县以上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真正让党员群众参与党务政务、了解党务政务、监督党务政务。

、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办法,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保障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制度。扩大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探索完善市、县两级党代会年会制度,更好发挥党代会作为本地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探索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办法,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机制,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鲜明崇尚实干和从基层选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把乡镇作为培养和选拔干部的主阵地。新任县(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的任职经历;县(区)新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党政正职的任职经历;现任县(区)部门单位正、副职的领导干部未在乡(镇)工作过,且年龄在周岁以下的,要有计划地交流到乡(镇)任职或挂职锻炼年。严格控制乡镇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机制。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推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非定向预推后备人选、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两推一述”产生考察人选等多种提名方式。

、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渠道。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和良性竞争。

、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培养造就大批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的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干部政策,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科学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提高干部考察质量。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范围,合理确定参与干部推荐和考察的人员结构、范围,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做好领导班子日常考核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干部考察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健全干部正常退出和任用纠错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后跟踪考察制度,坚持对县(区)、乡(镇)党政正职进行公开民主测评,对任用不恰当和公信度低的干部进行调整。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办法,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坚持引进外来人才与用好用活本地人才并重,更加注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两个强力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五、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凝聚力全社会覆盖。

、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深化“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全面推进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和机关、学校、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力争通过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市农村、街道社区、国企、学校、机关中“四强”基层党组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使全市%以上的乡镇党委、%以上的村党组织达到和保持“五个好”要求,一大批县(区)部门和乡镇站所达到和保持“基层满意的涉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要求。

、创新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使之集理论性、知识性、趣味性、形象化于一体,与工作、生产、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增强“三会一课”吸引力和效果,使“三会一课”成为每个党员学习提高、展示自己的平台,更好地凝聚和感召党员。

、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坚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公推优选”制度,加大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发展各领域优秀青年入党。不断探索有效培训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的新途径。建立党员信息库,关心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做好党员服务特别是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抓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提倡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行政负责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转任。

、优先从基层考录公务员。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到乡、村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补充人员时,要逐步扩大从具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比例。坚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

、健全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对在乡镇连续担任党政正职满周年以上,且德能勤绩突出(任职年期间,所在乡镇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至少有年以上排列在县或区的前位)、符合条件的现任乡镇党政正职可享受副县级待遇;在乡镇连续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周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在乡镇工作累计满周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科员,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程序审批后调任乡镇领导干部。对享受待遇的乡镇领导干部,原则上继续留在乡镇工作。注重评选表彰、提拔重用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离职干部社会保障问题。

、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一体化。普遍开展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加强条条为主管理和条块共管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党组织“活动联办、党员共育、资源共享”,促进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坚持真情为民,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坚定不移依靠群众,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广泛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蹲点、定期下访、定期接待群众上访等制度。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党员干部要沉下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每年谋划和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注重运用发扬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耐心疏导的方法和依法调处的方法,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求真务实,崇尚真抓实干。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领导干部要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带头干、带领干、带动干,对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紧抓不放、抓出成效;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取得工作实效。大力整治机关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办事。继承中华民族勤劳节俭、不怕艰苦的优良传统,弘扬“红军精神”、“王瑛精神”,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搞层层陪同。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

、坚持党性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加强党员党内生活锻炼,坚持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自觉坚持省委提出的“四个特别”要求,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落实“三问”,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尤其是红军廉政文化宣传和教育。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实现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有机统一。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为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县(区)纪检监察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八、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党的建设是本职、不抓党的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不称职”的观念。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求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党委(党组)每年召开次综合性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次以上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务干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布置党建工作。坚持把各级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落实《巴中市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社会评价,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上不重视、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不好的党组织,要追究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的责任,同时要追究上一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

、着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实行党务干部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轮岗制度,增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活力。各级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把重视工作与重视干部结合起来,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大胆使用优秀党务工作者,用正确的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切实保障党建工作投入。把村级党建经费纳入村办公经费管理和县级财政预算,把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党费的使用重点向乡、村两级党组织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倾斜,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年底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链接

名词解释

“两个加快”: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

“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

“四大战略”:构建大交通、培育大产业、争取大政策、促进大和谐。

“五个突破”:在交通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培育产业上实现新突破、在发展县域经济上实现新突破、在解决“四难”上实现新突破、在改善发展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两个强力推进”:强力推进项目工作,强力推进“五个突破”。

“六个转变”:由“家长型”向“民主型”、“管理型”向“服务型”、“随意型”向“规范型”、“封闭型”向“开放型”、“单一型”向“复合型”、“保守型”向“创新型”转变。

“八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加强学习、更加注重抢抓机遇、更加注重开拓创新、更加注重苦干实干、更加注重联系群众、更加注重落实“三问”、更加注重廉洁自律、更加注重团结和谐。

“三问”: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