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政策法规
严惩“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活动 筑牢社会安宁防线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108 时间:2024-01-03 14:52

“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是冒用基督教名义传播邪教的非法组织。“全能神”宣扬邪说、散布谣言、制造事端、残害生命、大肆敛财、破坏家庭、危害社会,是境内政治立场最反动、组织体系最严密、活动手法最诡秘、发展蔓延最迅速、暴力倾向最突出、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最严重的邪教组织。

经过各地政法部门的不懈努力,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猖獗之势已得到全面有效遏制。但“全能神”邪教暗地里继续制造有影响的危害社会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事件,对待这样的社会毒瘤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铲除。

“全能神”破坏活动触目惊心,邪教潜在危害无法估量

对抗政府。“全能神”邪教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极端仇视,鼓吹中国是被诅咒的国家,要求信徒舍去生命,舍去一切,与“大红龙”决战,建立“全能神”的国度。在公安机关查获的一大批图书、音视频等涉案物品中,充斥着大量恶意丑化、诋毁党和政府的内容,以此培育广大信徒的仇恨心理。个别“全能神”邪教信徒不计后果干出种种疯狂事,甚至暴力抗法。由此可见,“全能神”对抗政府的政治野心已昭然若揭。

破坏社会稳定。“全能神”邪教组织宣扬“世界末日”谣言,在社会上制造恐慌气氛;煽动群众冲击国家机关,围攻执法人员,一些地方还出现“全能神”人员到关押场所要求释放被拘押人员的恶性事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21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全能神”邪教人员几十人以上规模聚众滋事超过100起,暴力抗拒执法案件30余起。“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倒行逆施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遭到严重破坏。

残害生命。“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不仅严重毒害和摧残受其裹胁群众的心理,甚至使他们丧失理智,制造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比如,湖北省枣阳的“全能神”信徒靳丽娟,产生幻觉,拿刀自刎,虽经医院抢救,但拒绝打针吃药,并执意回家,没过几天,病情迅速恶化,终因感染并发症离开人世。

破坏家庭。“全能神”邪教组织的色诱手段,不仅破坏了信徒的家庭也伤害了信徒家属的感情,另外“全能神”邪教组织教唆信徒离家出走、抛家舍业外出“传教”,甚至还煽动信徒卖掉家产集体居住,以迎接“全能神”的到来。为此,一些信徒或远走他乡,几年杳无音信,或变卖家产,全部奉献给“上级”,致使家中老人无人赡养,孩子无人看管,本来和睦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比如,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的“全能神”信徒何水凤突然弃家出走,好端端的家变得支离破碎,其丈夫陈跃进从此踏上漫漫寻妻路。

▲骑摩托车寻妻的陈跃进。

聚敛钱财。“全能神”邪教组织宣称收取“奉献款”是为了“尽本分”“预备善行”。另一方面又威胁“没有善行的人就是没有人性,与魔鬼撒但没有什么区别。当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些尽本分太少或者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以此迫使信徒献出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许多信徒甚至献出了毕生的积蓄。比如,河北唐山“全能神”信徒庞彩梅,2014年5月27日清早,她留下两封书信离家出走,同时带走了家里的近十万元存款,之后下落不明。这十万元,是全家多年来的积蓄,包括夫妻二人给孩子上大学准备的教育基金。

▲中国反邪教网“助你寻亲”栏目登载了数百名因受“全能神”邪教蛊惑离家出走“尽本分”的信徒信息

宣扬“世界末日”。“全能神”鼓吹“世界末日”来临,谎称不信“全能神”将下地狱。比如,2006年,“全能神”宣称“天下将内乱大变”,2008年是“大限年”,2009年“末日到了”,2012年“末日已至,凡不信和抵挡‘全能神’的都将被闪电击杀”“地球要黑三天三夜”,2013年是“见证关键年”,2018年“末日到了,要囤粮”等。许多人为应对“世界末日”辞去工作,更多信徒在“全能神”的蛊惑下写下了誓约书或保证书,乖乖地去传福音、拉人头、做奉献。比如,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邵庄村的熊志玉,因深信“全能神”的“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为了能被“神”救度,获得上天堂的“户口簿”,将20多万元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偷偷奉献出去。而“全能神”邪教将搜刮来的钱财基本都用于邪教的非法活动和供教主赵维山在境外挥霍享乐。

扰乱宗教。“全能神”拉拢有一定的宗教信仰基础的信众,将发展重点指向“各宗各派负责人”,采取送邪教书籍、在宗教堂点散布歪理邪说、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中拉拢人员等方式,向宗教信众宣传邪教思想,捏造大量事例对基督教徒进行恐吓,对抵制“全能神”的宗教信众实施打击报复,对正常的宗教活动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上述这些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而“全能神”的潜在危害却无法估量。

深化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活动,有力维护社会安宁

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有关方针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更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对“全能神”这类政治企图明显、组织体系严密、社会危害严重的邪教组织,要坚决以摧体系、打团伙、挖骨干、阻勾联、断资金为重点,扩线侦查、深挖幕后,力求一网打尽、连根拔起。要坚持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决不能让其发展蔓延、让群众再受进一步侵害。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犯罪行为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要清醒地认识到与邪教组织斗争的特殊性和严峻性,及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思想不能麻痹,工作不能松懈。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思路举措,全力消除“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现实危害和潜在风险。

做好挽救帮扶工作,消除邪教危害根源

“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是党和国家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方针。我们既要对“全能神”邪教组织骨干进行有力地打击惩治,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挽救被裹挟的普通群众。

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符合本解释第四条规定情形,但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行为人系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这就要求办案机关正确区分邪教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与一般参与者,区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主观恶性程度高低、认罪悔罪表现等,据实提出定罪量刑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对于社会面上的“全能神”邪教人员,要组建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帮扶能手队伍。掌握涉邪教人员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其生产生活情况,运用邪教危害剖析、政策法律攻心、心理辅导治疗等方式,对“全能神”人员开展帮扶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利用“关爱工作站(室)”为涉邪人员开设反邪知识专题课程及政策法规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专业技术教育等特色课程,并为参加学习的“全能神”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营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和不适心理,让他们重拾起对生活的热情、对未来的希望,让他们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用关心关爱、真心帮扶促进“全能神”人员的教育转化,最终脱离邪教组织。

筑牢反邪防范剑盾,提升警示宣传质效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拓展宣传的普及面、受众面、覆盖面,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要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和政府的大宣传格局之中,结合普法教育活动,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法治常识。利用好法治文化广场、街区、场馆等文化阵地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运用科学反对愚昧,认清宗教与邪教的根本区别。在景区、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建立警示教育室和宣传橱窗,大力宣传反邪教知识和典型案例,把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到基层,落实到千家万户。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增强宣传效果。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自媒体平台的迅速兴起,快餐式的信息浏览模式愈发为大众所青睐。要准确把握信息时代宣传工作的“时”与“势”,充分应用互联网、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创新“信息化+”反邪教警示宣传工作模式,探索“依托互联网、打造名品牌”的反邪教宣传新路径,努力形成有影响力的网络宣传作品。

邪教不除,社会难安;邪教作乱,人民受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反邪教工作务必常抓不懈,须臾不可放松。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用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积极开展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用实际工作成效回报党和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