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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冠宗:取缔具有邪教性质的“法轮功”有利于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53 时间:2023-11-14 13:15

编者按:历史是一种镜鉴。传统宗教经历了几千年的漫长历史,形成了劝人为善与社会和谐相融的宗旨,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邪教只是想借用传统宗教的这种特殊地位与条件,在人们的信仰领域浑水摸鱼。中国反邪教网特开通“宗教人士谈反邪教”系列,本系列文章汇集中国五大宗教及相关代表人士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主要事迹,其中有各宗教领袖的相关言论,材料主要摘自于公开的媒体信息以及宗教团体提供的素材,确保了内容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信性,希望善良的人们一定要明辨正邪,认清邪教危害社会与人民的本质。为了美好的生活,请远离邪教!

罗冠宗,时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

李洪志的“法轮功”不是宗教,它是属于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李洪志打着宗教的幌子,自封为“救世主”,说自己是“释迦牟尼化身”,以此愚弄群众。他又编造什么“地球大爆炸”、“世界末日”的谎言,以此恐吓群众,使群众对他盲目崇拜,任其驱使。他打着健身、练功的幌子,不许群众生病就医服药;更有甚者,这些参加“练功”组织的群众,已被李洪志欺骗、蒙蔽,成为他兴风作浪,围攻各地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的工具,甚至在4月25日非法聚集中南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改革开放的稳定局面。这些都说明,“法轮功”是李洪志为实现其反动政治野心,与党和社会主义对抗的非法组织。李洪志的“法轮功”所作所为,同正常的宗教团体毫无相同之处。我国五大宗教,都提倡爱国爱教,努力做到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基督教来说,我们要引导信徒爱国守法,号召“一个好基督徒应该是一个好公民”,要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为此,我们坚决拥护政府取缔“法轮功”这个非法组织,拥护公安部门通缉李洪志,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缉拿李洪志归案的决定。

政府取缔“法轮功”和通缉李洪志是大快人心的好事,这不仅是为社会除掉祸害,为国家消除隐患,而且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有除掉“法轮功”这类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才能更好地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才能使信教群众分清是非。

只有更广泛、更深入地揭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蒙骗、毒害、摧残群众的罪行,才能更好地帮助受蒙骗的群众擦亮眼睛,共同投入揭发批判李洪志“法轮功”的罪行,肃清其反动影响。